自2022年12月(yue)13日(ri)起,經各(ge)市應對(dui)新(xin)冠(guan)肺炎疫情工(gong)作領(ling)導小組指揮部研究同意,各(ge)市對(dui)相關口岸(通道(dao))疫情防控措施(shi)作出了調(diao)整,中緬物流貨運(yun)或將迎(ying)來新(xin)的“爆發”!
以下是各口岸的(de)相(xiang)關(guan)調整(zheng)政策:

畹町口岸(an)芒滿通道恢(hui)復貨運通關實體化工作專班
關于調整(zheng)芒(mang)滿通道疫(yi)情防控措施的通告
經(jing)畹町(ding)口岸芒(mang)滿(man)通(tong)道恢復貨運通(tong)關實(shi)體化(hua)工作專班研究決定,自2022年12月(yue)13日(ri)9時(shi)對芒滿通道疫(yi)情防控措施作出(chu)以下調(diao)整:
一、取(qu)消分段代駕管理模式,取(qu)消芒滿通道通關(guan)車輛、貨物、場(chang)所以及作(zuo)業人(ren)員(yuan)現行防控(kong)措施:
二(er)、口(kou)岸(an)直屬部門防控措施(shi)按對口(kou)管理要求執行(xing)。
畹町芒滿(man)通道實體化工(gong)作專班
2022年12月13日

瑞麗市人民政府(fu)口岸辦公室關(guan)于(yu)調整(zheng)弄島(dao)丙冒、雷允通道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(gao)
各外貿企業:
經研究同意,自2022年(nian)12月15日0時起,對弄島丙冒、雷(lei)允(yun)通道疫情防控(kong)措施調整如下:
一、取消貨物吊裝模(mo)式(shi),采用車輛直(zhi)接進(jin)出跨境代駕(jia)運輸模(mo)式(shi)。
二、繼(ji)續按照云南省第15號通告執行(xing)“客停貨通”政(zheng)策,除(chu)口岸(an)限定區域(yu)外(wai),取(qu)消所(suo)有閉環(huan)場所(suo)管(guan)理。
三、取消(xiao)(xiao)貨運車(che)輛、貨物核酸檢(jian)測(ce)及消(xiao)(xiao)毒(法定檢疫的除外(wai));進口冷(leng)鏈貨物(wu)管控按照(zhao)國家(jia)要求執(zhi)行。
四(si)、取消入(ru)境貨物靜置。
瑞麗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(gong)室
2022年12月13日

關(guan)于調(diao)整(zheng)孟(meng)定清水(shui)河口岸疫(yi)情防控措施的(de)通知(zhi)
各(ge)相關(guan)外貿(mao)主(zhu)體:
根據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(fang)案(第九版(ban))》和《關于(yu)進一步優化落實新(xin)冠(guan)肺炎疫情防控(kong)措施的通知》(聯防聯控機制綜發(fa)(2022)113 號(hao))要求(qiu),經研究,現(xian)將孟定(ding)清水河口(kou)岸疫情防控措(cuo)施調整(zheng)如(ru)下:
一、取消(xiao)孟定清水河口岸(an)所有閉環管理區域(yu)(含(han)孟定(ding)南華糖廠廠區),口岸(an)限定區(qu)不(bu)再劃(hua)分(fen)“紅、黃、綠(lv)”區(qu)
二、取消入境車(che)輛和(he)貨物疫情防控消毒(法(fa)定檢疫除外)、核酸檢測及靜默措施(shi),允(yun)許非冷(leng)鏈新鮮蔬菜等商(shang)品入(ru)境(jing)。
三(san)、取消口岸代駕。
四(si)、取消境內接(jie)駁貨場審批。
五(wu)、恢復清水河(he)社區街道(原老(lao)口岸貨運通(tong)道)為甘蔗運輸專用綠色通道,所有出入境(jing)運蔗車輛經老口岸二(er)級(ji)路(lu)通行。
六、口岸(an)限定(ding)(ding)區內所有工作人(ren)員(yuan)核酸檢測、出入登記管理(li)等措施按(an)照國家、省、市疫(yi)情防控相關(guan)規定(ding)(ding)和(he)邊檢、海關(guan)等部門具體規定(ding)(ding)執行(xing),保留清水河社區(qu)一個核酸(suan)采樣點,需核酸(suan)檢(jian)測人員(yuan)就近就便自費(fei)參加(jia)核酸(suan)采樣。
本(ben)通知(zhi)自發布(bu)之日起開始實施。
孟定清水河(he)口岸建設(she)和管理委員會
2022年12月13日(ri)

騰(teng)沖(chong)市關于調整騰(teng)沖(chong)口岸(通道)疫情防控措施(shi)的通告
一、取消(xiao)騰沖口岸(通道(dao))所有“閉環管理(li)”區域;
二、取消貨(huo)運車輛(貨(huo)物(wu))核酸檢(jian)測及(ji)消殺工作(zuo)(法定檢疫的除外);三、取消入(ru)境貨物靜置(zhi)時間;
四、取(qu)消跨境(jing)運輸出入境(jing)人(ren)員(yuan)、車輛原審(shen)批方式(shi),由企業向相關職能部(bu)門自主備案審(shen)批;
五、取消口岸(an)(通道)代駕模式。
騰(teng)沖市恢(hui)復跨境運輸工作領導小組
2022年(nian)12月12日
